赣州实行项目倒计时 全力推进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工作近日,赣州市针对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进程中一些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紧密结合江西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工作调查情况的通报要求,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 2013 年度的每一个项目制订倒排时间表,实行项目倒计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集中力量,切实按照每一个时间节点的要求做好工作。 据悉,2013 年度之前的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求在 2015 年 3 月底竣工验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要求在 2015 年 6 月底竣工验收;稀土综合利用项目要求在 2014 年 12 月底竣工验收。赣州市政府将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及年终考核,对项目实施进度慢、质量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还要求,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赣州市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立即着手启动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及地质环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央补助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项目施工招投标及全面实施工作。(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