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尤溪明溪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取得阶段性成效福建省尤溪县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雷霆行动”,取得了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稀土矿山15次,捣毁稀土沉淀池32个,没收稀土矿2.7吨,有5人因非法采矿罪于今年1月被尤溪县法院判刑,1人正在审理中。通过此次一系打击行动,尤溪县非法开采矿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3月15日,明溪县法院在该县胡坊镇召开审判大会,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罗某3年6个月、3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10万元、6万元。去年6~8月,杨某伙同罗某以及4名江西籍人员雇佣他人在胡坊镇洋地村罗厝凹稀土矿点进行非法开采。经鉴定,被破坏的稀土矿产资源价值为214.4万元。针对非法开采稀土矿点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特点,该县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度、巡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对稀土矿实施长期监管。目前,该县境内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福建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