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稀土勘查开采监管工作近日, 广东省稀土办公室向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出 《关于抓紧做好稀土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 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继续加大稀土勘查开采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治理, 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稀土矿行为, 巩固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离子型稀土是广东省的优势矿种之一, 其赋存条件好, 分布广,开采成本低, 往往成为非法开采的首选目标, 一旦忽视监管工作, 容易引发水土流失、 环境污染甚至安全隐患等问题。通知强调, 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稀土开发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韶关、 河源、 梅州、 清远、 揭阳五市要严格执行 《南方五省(区)15市离子型稀土矿产勘查开采准入条件》, 其他各市也应严格执行稀土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勘查开发方案审查、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土地复垦等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稀土勘查开采准入关。通知指出, 建立健全稀土矿山开采销售台账制度, 严格按照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组织生产, 认真落实稀土开采统计月报制度, 确保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到位。要强化矿业权年检制度和矿产督察制度, 对持证稀土矿山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督促矿业权人依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及其责任考核制度、 矿区协管员制度和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集中力量打击跨地区违法开采稀土行为; 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 “一张图管矿” 等技术手段, 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勘查开采稀土行为。明确各级政府、 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监管重心下移, 群策群防, 齐抓共管, 形成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的监管合力。通知要求, 对于无证开采稀土资源的, 要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 及时切断矿山电源, 清缴开采物品, 捣毁开采设备, 做到不留人员、 不留采矿设备、 不留建(构)筑物, 并依法从重做出处罚; 涉嫌犯罪的, 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矿业权证规定的矿种或范围勘查开采稀土资源的,要依法从重做出处罚; 情节严重的, 要报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涉嫌犯罪的, 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勘查开采稀土违法案件多发、 高发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 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 责成相关地区限时完成整治任务。 (南方网)